信件标题:护士无证上岗
信件时间:2019.07.03
信件内容:护士无证件是否可以上岗
回复时间:2019.07.08
回复内容:
依据《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活动;依据《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人员从事护理活动,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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