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这种情况能否办理准生证?
收信时间:2018年12月14日
信件内容:女方再婚前育有一子,男方再婚前无子;双方再婚后共同育有一子,如果再想生育一子,能否办理准生证?算二胎还是三胎?
回复时间:2018年12月17日
回复内容: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二点:再婚夫妻在婚前合计生育一子女,再婚后生育一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子女,属于计划内三胎。
京公网安备 1101112000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