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西上庄办事处网民魏晋峰提出的“您好,我们是西上庄办事处庞圪塔村的村民,我们家都是独生子女户。领了独生子女证。现在在进行农村经济制度改革,根据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7条第六款规定,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多给一人份。这么多年来我们都一直享受着。现在进行集体经济制度改革,村里忽然把这项优抚政策给取消了,我们就想问问,这两个政策可以相违背吗?电話15835687848”。
已通过电话回复,将相关政策进行解释沟通。(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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