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中医药发〔2016〕6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期间的全省中医药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山西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山西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我委组织编制了《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要按照规划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抓住《中医药法》出台的战略机遇,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实现到2020年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目标,更好地为建设健康山西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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