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工作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国家重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全面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委托市妇幼保健院于2017年7月6-7日在泽洲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举办了“晋城市2017年预防艾梅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培训班”,来自全市市直及各县(市、区)综合医院、妇幼院、中医院的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检验科、信息科、防保科、预防母婴传播项目药品及试剂负责人约200人参加了培训。
会议由张淑莲副院长主持,卫计委尚晋河副主任介绍了国家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历年来的进展情况,同时对我市近年来在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也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了这些项目的重要性,对本次培训班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本次培训我们特别邀请了省儿童医院儿保科任丽丽副主任、孕产保健部李平平副主任和信息管理科李泽红副主任。她们分别为大家进行了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解读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新进展。同时市妇幼院的十多位临床、保健专家也就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进行了专题讲座。本次培训是近年来我院举办的规模最大、师资力量最强的一次培训。两天的培训在场的学员专心听讲,仔细笔记,抓住此次学习机会,勇于提问,积极与老师互动。各位专家对学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逐一给予解答,培训后进行了理论考试,所有学员全部考试合格。
此次培训,对我市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及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及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下一步的工作必将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