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科教发〔2017〕12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各项目执行单位:
依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卫生计生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卫科教发〔2016〕5号)、《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科教发〔2016〕11号)、《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中央和省财政提前下达中医药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和绩效考核要求的通知》(晋卫中医药函〔2017〕2号)要求,确定“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7个项目为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培训。公布的项目编号、名称、培训人数及学分要求不得随意更改。
二、2017年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项目将通过刷卡方式授予学分,学员需携带“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医通卡”,每个项目应在开始和结束时至少两次以上刷卡验证,其中,结束时刷卡应同考核相结合。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三、项目举办后2周内,执行单位应及时将执行情况包括:培训通知、日程安排、培训总结、执行情况汇报表、学员签到名册(原件或复印件)、刷卡信息、考核情况等文本材料加盖执行单位公章后逐级报各项目主办单位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可直接发送到信箱:sxsjjwbgs@163.com。
四、项目举办期间,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要求,对项目举办情况和学分授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随意刷卡、变更项目性质等问题,将取消项目资格,并在全省内进行通报。
附件:2017年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项目表
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代章)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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