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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继续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 |
发布时间:2017/4/14 点击数:963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自2012年2月出台《晋城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管理办法》以来,我市第6年对本市户籍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实行救助。救助对象包括独生子女及其主要家庭成员生大病、独生子女死亡、独生子女意外伤残、独生子女上学困难和计生家庭生活贫困五项救助。
按照2017年工作安排,晋城市计生协会3月开始开展今年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审核确定工作。目前,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经过的整理、审核,共通过了全市1007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1124项救助申请,救助金额达354.97万元,救助金预计在6月底前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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