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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委拟成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将第一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委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20日。 对委员人选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0351-3580882)或邮件(sxswjwspc@163.com)向我委反映,反映者应署实名并留联系电话。
京公网安备 1101112000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