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卫字〔2017〕48号
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评审暂行办法》,2016年12月27日,市卫计委组织等级医院评审专家对晋城煤业集团古书院矿医院进行了二级综合医院的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认为该院在基本条款方面符合二级甲等医院标准,部分核心条款上有所欠缺,经过医院3个月有针对性的整改,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的甲等标准,评审结论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对于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时间: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3日。
联系电话:0356-2055717
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