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省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根据《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发〔2015〕2号)要求,实现“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2017年度工作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底力争完成高端领军人才、骨干精英人才和基层适宜人才首轮培养工作。加大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拓宽国内外培训渠道,储备培训资源,建立分层次、多渠道人才培养工作体系。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基层适宜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二、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为《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高端领军人才和骨干精英人才人选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卫人发〔2016〕1号)公布人选及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适宜人才公布人选。
三、培养方式
坚持“遵循规律,创新机制;集中资源,科学配置;按需培养,精准培训”的培养原则,人才培养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人才所在单位选派研修为主,以个人联系进修学习为辅。高端领军人才以选送到国外或省外知名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研修学习为主;骨干精英人才以选送到省内、外高水平三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进修学习为主;基层适宜人才以选送到省内、外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进修学习为主。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与战略合作单位联合制定选派培养计划,各项目执行单位可根据此计划安排本单位百千万工程人选参训;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选派培养。在培养过程中可采取“一对一”导师带教制、集中培训、专项技术培训、进修学习和对口帮扶等多种培养方式。
四、培养时间
高端领军人才和骨干精英人才培养,原则上每人每期6个月~1年(国外访学1个月~6个月),基层适宜人才结合国家年度重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项目,整合其他各类项目资源,完成培养任务。重点培养对象可多次参加培训。
五、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培养力度。各项目执行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要坚持以“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为主线,将本单位的年度人才培养计划和“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有机结合。各级科教处(科)室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制订好本单位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百千万人才培养工作完成情况将列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加快经费使用,严格资金管理。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返还省级医疗机构历年药品收支结余资金的通知》(晋财社〔2015〕288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的通知》(晋财社〔2015〕303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级2017年支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第八批)的通知》要求,2015-2017年度省卫生计生委共划拨725万元,用于“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见附件1)。各项目执行单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要求2017年12月10日前,务必将财政划拨的专项资金使用完毕。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筹措“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配套经费,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培养。
(三)注重过程管理,建立动态机制。各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山西省卫生计生人员培训管理办法》(晋卫科教发〔2016〕5号)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同时要抓好选派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培训时间、人员、效果、经费四落实。“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派出单位应联合培养单位对选派人员培训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报告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登记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依据。
各项目执行单位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季度进展情况(见 附件2)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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