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拟设置山西颐乐嘉肿瘤医院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
1.设置单位(人):山西颐乐嘉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类别:肿瘤医院
3.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山西颐乐嘉肿瘤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园区广安西街南侧、魏榆路东侧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468张(1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351-773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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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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