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中医医院级别核定工作的通知》(晋卫办中医药发〔2019〕1号)有关要求,根据《中医医院基本标准》(1994版)《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2018版)等,组织专家对平遥县中医院等5所县级中医院进行了三级级别核定工作。经书面材料初评、专家实地查看,认为平遥县中医院、孝义市中医院、翼城县中医院、洪洞县中医院和曲沃县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如有问题请向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郭君伟
电 话:0351-3580207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