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制定了《山西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订背景
尘肺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孙春兰副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2018年11月30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上,孙春兰副总理明确指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尘肺病行防治攻坚动。2019年7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是煤矿、重化工基地,粉尘危害严重,接尘劳动者数量大。在全省范围开展深入彻底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事关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健康山西建设的大局。因此,省卫健委等十个部门共同研究制订了《山西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共包括六方面内容,分别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行动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监督检查与评估。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继续推动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责任体系,按照“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实施综合治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全力救治救助尘肺病患者,有效预防和控制尘肺病,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二)基本原则。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治理,综合施策;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三)行动目标。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有较大提升。
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申报率、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粉尘危害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市级100%覆盖,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县域100%覆盖。
(四)重点任务。开展五项具体行动。一是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二是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三是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四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五是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
(五)保障措施。为了保障攻坚行动目标的实现,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人才保障、健康宣教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按照国家要求,与各级人民政府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落实各项防治工作。
(六)监督检查与评估。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通报落实情况,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山西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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