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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居民健康卡“晋城通”应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2/27   点击数:856  字体显示:

各县(市、区)卫计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居民健康卡“晋城通”建设工作通知》(晋市政办〔2016〕30号)精神,切实加快推进我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实现跨机构、跨地区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和卫生计生信息化直接服务群众的目标,结合我市居民健康卡“晋城通” (以下简称“晋城通”)应用环境建设、卡的发放等情况,现就加快 “晋城通”应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准确把握市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网络架构,保证全市人口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网络架构,是在原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络构架的基础上进行扩容,形成全市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网络。村级卫生机构通过互联网VPN接入,市县级卫计部门、公共卫生机构、乡镇以上医疗机构通过新农合专线接入,实现与市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各县(市、区)卫计部门,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乡镇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居民健康卡应用环境改造后,内部网络必须与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即专网内的机器与互联网隔离),保障整个专网的网络安全。
    二、充分利用 “晋城通”完成新农合门诊、住院补偿和大病保险补偿等业务,开展住院病人的费用查询、转诊备案、缴费登记等工作。截至5月底,参合农民持卡人数达136万人,现已具备全面启用条件。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务必于6月23日前启用“晋城通”进行新农合门诊、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的结算工作, 开展住院期间费用缴纳、查询、患者转诊备案管理等工作,探索实现筹资缴费等应用。利用信息化逐步简化各级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住院等报销手续。对于个别因制卡数据有误而延迟发卡的参合农民,可以继续采用原办法结算,确保年底前全部启用。
    三、充分利用“晋城通”完善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质量,乡村两级医务人员,首先要积极引导利用“晋城通”卡在基层机构完成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完善,保证个人基本信息的准确,完成预防接种规范、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个人健康和疾病电子监测管理,为各级业务部门提供疾病的监测依据,便于各级公共卫生机构进行健康管理和健康有效干预等工作;同时,要熟练掌握和充分利用“晋城通”查询个人电子健康数据信息,完成居民日常就诊和转诊工作,提高综合诊疗水平。
    四、切实加快居民健康卡应用环境改造步伐,普及读卡器具的培训和应用,让群众感受到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一)到5月底,市人民医院、晋城大医院、泽州医院等三家综合医院,使用“晋城通”在医疗机构实现挂号、查询、打印、交费、信息共享“一卡通”工作,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居民健康卡应用环境改造也基本完成。其他未完成居民健康卡环境应用改造的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要加快进度,确保2016年7月底全面上线。
   (二)认真做好“晋城通”读卡器具使用的培训工作,优化、规范“晋城通”卡的使用流程,熟练掌握本级机构信息系统,获取和完善患者有效的个人健康信息,实现检查、治疗、诊断等健康信息共享,促进医疗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方便居民享受持续、高效、便捷的卫生计生服务。
    为确保2016年7月底全面上线,自7月份实行医疗机构改造应用月通报制度,对于工作滞后,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确保年底前“晋城通”在各医疗机构广泛应用。


                    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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