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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居民健康卡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2/27   点击数:772  字体显示:

各县(市、区)卫计局,开发区社区管委会:

为全面推进我市居民健康卡工作,确保3月底居民健康卡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逐步正常使用,根据《晋城市医疗机构居民健康卡环境改造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居民健康卡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3月底市、县、乡、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居民健康卡应用环境改造全部完成;3月25日完成居民健康卡SAM的安装并发放卡读写器;4月10日前将居民健康卡发放到位;根据居民健康卡的发放情况,以县为单位逐步整体推进,

4月15日前实现居民健康卡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挂号、个人健康信息共享、新农合门诊结算、住院补偿等功能,实现参合农民就医、结算一卡通。2016年底完成99%全市居民健康卡的发放任务,实现全市居民就诊一卡通。

二、任务和时间

(一)应用环境改造

1、全市村卫生室信息管理系统和新农合门诊系统2015年12月已经调试完毕,以村卫生室管理系统为切入点,完成新农合门诊结算、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完善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等功能,3月底前完成50%个人电子档案的建立,6月份完成85%以上个人电子档案的建立。                                                                               

2、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厂矿医院及民营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印发<晋城市医疗机构居民健康环境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未加入晋城市居民健康卡群的技术人员要尽快加入并及时下载相关技术规范,保证医疗机构居民健康卡应用环境改造工作于3月25日前顺利完成。                                   

(二)读卡器、自助终端的配发

各县(市、区)按照居民健康卡SAM卡的申领发放要求(申领表附后),于3月5日前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SAM卡的申请汇总,报市卫计委。根据各县申报情况,3月25日前逐步完成市、县各级医疗机构SAM的安装和卡读写器的配发。开展自助终端业务的综合医疗机构3月底前完成全部调试。

(三)医疗机构联调顺序

联调顺序以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为主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同步进行。时间安排:城区和泽州县(3月7日-9日);高平市(3月9日-10日);阳城县(3月14日-16日);陵川县(3月16日-18日);沁水县(3月21日-22日)。

三、居民健康卡应用业务培训

(一)居民健康卡SAM卡管理人员培训

各县(市、区)卫计局居民健康卡工作管理人员、乡镇以上(含乡镇)医疗机构居民健康卡管理人员和具体负责人由市级统一组织培训,重点培训居民健康卡建设相关业务及日常应用工作。

 (二)医务人员的培训

各医疗机构环境改造及读卡器发放完成后,由各医疗机构居民健康卡具体负责人组织所有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重点围绕居民健康卡的日常应用,培训讲义由市级统一印制发放。

四、居民健康卡的宣传工作

(一)墙体广告: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带头,各村卫生室配合农村信用社乡镇网点选择在公共场所比较醒目的位置,约10-20平方米墙面悬挂居民健康卡标语。

(二)多媒体海报:乡镇以上医院从2016年2月25日—2016年12月30日,使用农信社提供的海报及动漫资料进行宣传。

(三)宣传媒体:全年利用报纸、电台、电视不间断宣传居民健康卡的功能。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保证目标任务完成

此项工作要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各县(市、区)卫计局要一把手亲自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责任到人。特别是乡镇以上各医疗机构,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确保居民健康卡全面推进。

(二)以点带面,推进居民健康卡应用工作

各县(市、区)卫计局要充分摸清各医疗机构his厂商的明细数量,指导各医疗机构进行环境改造工作,积极配合市级联调联试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置,以点带面,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监督,奖惩结合

各医疗机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医疗机构内部系统应用环境改造,对能按时完成的医疗机构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对不能按时完成的医疗机构要予以批评通报,并取消新农合协议化管理机构资格。

(四)加强沟通,协调推进

各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要加强技术交流,密切配合,确保快速推进。为方便各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相互交流、技术沟通,我市居民健康卡的QQ群已经开通,欢迎各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加入,进行网上交流,群号:288986234。

 

 

 

                  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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