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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1   点击数:229  字体显示:

按照《山西省2019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及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5倍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上午7:50

地点: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1004室(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99号),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标准

体检依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于体检当天上午7:50前,准时到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凡迟到超过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8—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日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5.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6.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

三、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同步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省卫健委人事处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1—3580499

 

 


附件下载: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入围体检考核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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