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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晋城市老龄办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9/29   点击数:475  字体显示:

 

2018年晋城市老龄办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晋城市老龄工作办公室概况

    、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计划,协调、组织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计划;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3、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 4、组织开展老年社区服务业和老年产业,发展养老、助老等社会公益事业;5、组织广大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6、倡导和组织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送温暖、助老解困、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7、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各系统和部门的老龄工作;8、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晋城市老龄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科室:综合科、权益科、老龄事业发展科。2018年底在编在职人员9人,车辆编制3个,包括报废老旧车、黄标车2辆。公务用车牌号:晋EA0923。

   第二部分 晋城市老龄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表格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网上公示链接可看)

第三部分 晋城市老龄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市老龄办决算情况

   (一)决算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2018年总收入192.26万元,属财政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0.5万元属其他收入。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7年总收入185.65万元,属财政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14.61万元属其他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收入同比整体略有增加,主要原因为老年事业发展资金和高龄补贴资金的收入增加。

2、支出情况:2018年总支出19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3万元,项目支出70.83万元。2017年总支出18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8万元,项目支出60.17万元。比2017年增加支出6.61 万元,主要原因为老年事业发展资金和高龄补贴金的使用量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市老龄办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市老龄办“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46万元。2017年市老龄办“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同比支出持平。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年

决算数

2018年

决算数

2017年与上年

决算同期相比(%)

备   注

(一)合     计

2.46

2.46

0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公务接待费

0

0

0

 

 公务用车费

2.46

2.46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6

2.46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相关统计数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0

0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0

0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0

0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0

0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0

0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0

0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0

0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0

0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为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境)活动安排,2017年因公出国(境)为0,同样无出国(境)活动安排;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上年同样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执行数为2.4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等支出,2017年支出2.46万元。较上年度同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为无消费增加项目。

    2018年公务接待费执行数为0。2017年接待费为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和兄弟城市没有来访活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为22.8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为30.05万元。同比减少7.25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租赁费、劳务费等费用的支出减少。

四、政府采购

2018年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8.2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决算总额 1.85万元,比2017年增加16.3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办公通用物资、“敬老文明号”奖励物资、基层“老年活动室”物资的采购。

                2018年办设备购置明细表

名  称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备注

笔记本电脑

5

0.7

3.5

 

显示屏

1

0.4

0.4

 

合计

 

 

3.9

 

 

 

2018年“敬老文明号”奖励和“老年活动室”补助物资明细表

名  称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备注

电脑

2

0.5

1

国家敬老文明号

电视

2

0.5

1

国家敬老文明号

相机

21

0.3

6.3

市级敬老文明号

电视

15

0.4

6

老年

活动室

合计

 

 

14.3

 

 

五、补助县级资金

项目总支出633.36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活动。

主要包括:①高龄补贴资金(尊老金)补助各县(市、区)609.36万元。 

 

 

2018年晋城市90--99周岁高龄老人尊老金分配情况表

单 位

90-99周岁老人

2017年

结余资金

(万元)

2018年

预拨资金

(万元)

预算人数

预算金额

元)

1

城  区

334

80.16

6.24

73.92

2

泽州县

852

204.48

21.12

183.36

3

高平市

648

155.52

17.04

138.48

4

阳城县

400

96.00

17.04

78.96

5

陵川县

301

72.24

10.08

62.16

6

沁水县

324

77.76

5.28

72.48

7

市  直

52

12.48

 

12.48

合   计

2911

698.64

76.80

621.84

 

   ②老龄事业发展资金补助县区24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为老服务中心建立补助,12万元用于“银龄行动·开发式扶贫助老”补助。

 

2017年为老服务中心补助分配花名表 

单 位 名 称

金 额(万元)

备 注

         城区开发区为老服务中心

2

 

泽州县山河镇为老服务中心

2

 

阳城县次营镇为老服务中心

2

 

阳城县东冶镇为老服务中心

2

 

沁水县中村镇为老服务中心

2

 

沁水县固县乡为老服务中心

2

 

合    计

12

 

 

2017年“银龄行动·扶贫助老”补助分配花名表 

单 位 名 称

金额(万元)

备  注

晋城市社区服务网络中心

1

 

晋城市幸福汇老年养护服务中心

1

 

陵川县崇文镇李庄养殖合作社

2

 

陵川县源泰盛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4

 

沁水县润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

 

合         计

12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底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共计:54万元,其中: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本田雅阁,原价值20.82万元);有通用设备含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桌、办公椅等原价值33.18万元。2017年底55.25万元,其中: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本田雅阁,原价值20.82万元);有通用设备含: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桌、办公椅等原价值34.43万元。国有资产占用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主要原为部分通用设备老化进行了资产处置。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老龄办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有三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5.84万元。

具体情况为:三个项目总支出695.8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活动。①高龄补贴资金(尊老金)621.84万元。2018年尊老金预算为698.64万元。因上年度各县(市、区)结转结余76.8万元,所以财政按实需资金拨付621.84万元,其中:市财政拨付各县(市、区)609.36万元;市老龄办为市直单位发放12.48万元。②老年特困救助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对特困老年人的救助,重点救助偏远山区因天灾人祸、当年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赡养人失去赡养能力、长期生病致贫的农村老年人;③老龄事业发展资金54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为老服务中心建立补助,12万元用于“银龄行动·开发式扶贫助老”补助。8.3万元用于国家和市“敬老文明号”创建奖励,6万元用于基层“老年协会”创建补助。15.7万元用于“敬老月”、“重阳节”系列活动、《老年法》和老龄事业宣传、基层调研等工作的开展。全年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按照年度目标计划,财政下拨资金到位率100%,市老龄办完成资金执行100%。由于高龄补贴资金(尊老金)、专项业务费等资金的到位,有效提高了老龄事业发展,提高了老龄工作的效率,提高了高龄、特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了基层老龄工作的顺利进展,提升了全市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年末结转和结余)

2018年年末市老龄办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高龄补贴资金(尊老金):根据晋市政办[2016]100号文件规定,2017年继续实施尊老金发放制度,对90-99周岁老人,由市财政每年发给0.24万元的尊老金。

二、老年特困救助资金:根据晋市政办[2016]100号文件规定,市人民政府每年设立不低于20万元的老年特困救助资金。

    三、专项业务费:根据晋市政发[2010]19号文件中规定,老年事业发展资金按照全市老年人口比例提取,用于发展老龄事业各项工作的开展,组织“敬老月”、“重阳节”系列活动、开展春节慰问、加大老龄事业和《老年法》宣传、深入基层开展老龄工作调研,以及参加全国、全省老年人活动安排和补充老龄工作经费不足使用。

 

                            晋城市老龄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报表下载:晋城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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