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卫办老龄家管〔2019〕9号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敬老孝星等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体局: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卫健委决定开
展敬老孝星等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型
敬老孝星、敬老爱心人士、老有所为典范。
二、评选标准
(一)敬老孝星标准
1、本市城乡居民;
2、家庭和睦,长幼和谐,与长辈相处融洽,家风正,孝德好;
3、爱党、爱国、爱家,遵纪守法,与人为善,邻里和睦;
4、孝敬父母、长辈,事迹突出感人。
(二)敬老爱心人士标准
1、本市城乡居民;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思想健康,品德高尚;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敬老助老等志愿服务;
4、长期以来热心捐助老年人、积极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大。
(三)老有所为典范标准
1、本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政治可靠,爱党爱国爱晋城;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思想健康,勤劳正直,积极向上;
4、充分发挥政治、智力、经验等优势,继续为社会作奉献,成效突出,影响广泛,事迹感人。
三、名额分配
(一)敬老孝星。城区2个,泽州县1个,高平市2个,阳城县1个,陵川县2个,沁水县2个。
(二)敬老爱心人士。城区2个,泽州县2个,高平市2个,阳城县2个,陵川县1个,沁水县1个。
(三)老有所为典范。城区1个,泽州县2个,高平市1个,阳城县2个,陵川县2个,沁水县2个。
四、评选表彰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推荐、审核、表彰三个步骤。
(一)推荐(8月份)。坚持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的方式。
(二)审核(9月份)。市卫健委根据标准,认真研究、审核确定。
(三)表彰(10月份)。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在重阳节前夕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推动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和程序,真正把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三)要结合评选表彰活动和各地实际,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敬老爱老表彰活动,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努力形成学先进、比贡献、促和谐的浓厚氛围。
(四)申报表和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务于8月底前报市卫健委老龄工作与家庭发展管理科。
联系人:刘国红 侯睿伟
电 话:2065388 2135543
邮 箱:jcllgzbgs@163.com
地 址:城区凤台西街市卫健委办公楼201室(凤西广场西侧)
邮政编码:048000。
附件:敬老孝星申报表。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敬老孝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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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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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卫体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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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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