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山西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晋人社厅函1208号)精神,在各市各单位逐级推荐、层层把关、差额遴选的基础上,经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表彰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100名。
为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9年1月7日至1月11日。公示期间,如认为拟表彰对象有不适宜表彰的问题,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于1月11日前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书面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请提供有关线索和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0351-358058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51-7676060
电子邮箱:sxswsjswrsc@126.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邮政编码:030013
特此公告。
附:拟表彰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
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