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要求,按照《晋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晋市政发〔2016〕20号)的规定,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将《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权力及责任清单》予以公告。
一、市卫生计生委权力及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我委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以及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我部门权力及责任清单。
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委权责清单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对清单的运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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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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