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沁水县召开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示范县建设推进会。县委书记原光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7年,沁水县被确定为全省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第二批试点县之一,2018年被确定为全省一体化改革示范县。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工作要求,沁水县以组建医疗集团为突破口,成立县医疗集团党委,健全集团领导班子和管理制度,实现行政统一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资金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管理、绩效统一考核、药品统一采购“六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管理中心和业务中心、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制度、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广大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增强。
原光辉指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健康沁水的重要指标之一,更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治本之策。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按照全省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示范县建设推进会的具体要求,结合沁水实际,明确路径、压实责任,高标准完成示范县建设各项任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市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标准要求,在持续巩固深化现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强化工作调度,共同为改革支招、为改革尽责,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大改善、大提质、大提升,开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新局面。要明确路径,严格按照一体化改革示范县建设方案要求,对照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认真制定切实沁水实际的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建设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各负其责,医改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主动上手、及时调度、强力推进,为医改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制度政策等方方面面的支持和保障,确保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示范县建设任务圆满完成,让医改红利持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会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就《 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示范县建设任务清单》十项改革任务,逐条逐项作了解读;县医疗集团就一体化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报。
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县医疗集团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县卫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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