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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4/25   点击数:449  字体显示:

国卫规划函〔2018〕75号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你院《关于报请审批南湖院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院报〔2017〕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南湖院区医疗服务环境,优化医院整体学科设置和功能布局,促进医院事业进一步发展,原则同意你院南湖院区建设工程立项。
  二、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东街1028号医院南湖院区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门急诊、医技、康复、住院和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60,2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3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933平方米。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43,19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吉林省政府投资和医院筹措资金共同解决。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单位指定,确定赵国庆同志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建设工程责任人。
  六、请你院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本着控制建设标准、节约建设资金的原则,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等进一步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抓紧组织编制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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