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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度法治建设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9   点击数:1145  字体显示:

  今年以来,在晋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计委的业务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依法行政意识,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有力地推动了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提升了依法治理能力,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我委高度重视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成立了以市卫计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设立了承办法治工作的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加强了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及督导。为积极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我委将普法依法治理法规理论纳入了委党委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委党委成员和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笔记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2、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工作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及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摸底调查及自查工作,于9月份分别召开了市直属卫生计生系统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专题会议及法律顾问聘用会议,优选5名擅长卫生计生领域法律事务或与业务工作结合度高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成立市卫计委法律顾问专家组,法律顾问分别与委直属各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法律服务关系,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文书以及涉法事务等提供法律意见和支持。我委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了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卫生计生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二、制定工作规划,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1、召开法建工作会议。我委于今年4月份召开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暨培训会议,全面总结了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对2017年的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对政策法规工作人员进行了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专题培训,使他们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是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群众权益、增强社会公信力、建设健康晋城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服务群众。


  2、制定法建工作规划。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依法全面履职、完善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等八个层面将法治建设任务细化分解为九十八项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科室和目标要求,我委将对照实施方案逐年组织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同时,我委印发了《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年度卫生计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目标责任分解。


  3、开展法建示范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要求,以及省卫生计生委对开展法治创建示范点建设的活动部署,我委制定了《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创建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法治创建标准和创建考评指标细则,选定陵川县卫生计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法治创建示范点,并要求每个县(市、区)均制定法治创建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及择优选择1个直属事业单位作为本县(市、区)法治创建示范点。我委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法治创建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抓法治创建示范点入手,以点带面,有重点、分步骤、多层次地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构建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创建活动体系。


  4、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我委印发了《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今后本单位制定或牵头起草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提请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相关文件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并于8月份组织开展了对委机关现行的存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政策措施及制度规范等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1、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我委制定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把依法执业与严格执法、全民普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重要节庆日和各类行业纪念日、主题活动日,发挥公共卫生计生宣传服务网络优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在公共活动广场、人口文化广场、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设置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版面,组织发放知识手册、宣传彩页,以及运用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主题宣传,有效开展了卫生计生政策法规、疾病预防保健、各类健康知识及科学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宣传活动,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依法治理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全民守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取得了群众的认可和满意。


  2、开展民法总则宣传。我委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宣传部、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民法总则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于6月至10月期间,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民法总则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党委(党组)组织了集体学习,在市卫计委网站及官微设有民法总则专题宣传栏,邀请市职业技术学院王志平副教授围绕民法总则进行专业授课,并向委机关干部职工发放民法试题对学习效果进行了测评。将民法总则学习宣传与“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相结合,同时开展党内规章制度和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让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卫生计生工作实践中自觉学法知法、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


  3、开展宪法日主题宣传。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全省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安排,11月10日至12月20日期间,在全市卫计系统组织开展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以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宪法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为主要宣传方式,运用“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网络平台为主要测评手段,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法治学习宣传和考查测试。积极选拔队员代表市卫生口参加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等部门联合主办的“12·4”法律知识电视竞赛,组织委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参观新中国宪法展和“12·4”法治宣传书法展,引导干部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四、严格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六最”(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营商环境的要求,我委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对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管理力度,确保依法行政落实到位,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编制了我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对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摸底清理,现形成市卫计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初稿(涉及直属8家单位,共计37个事项)。在减征便民专项行动中,对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其他类和行政确认三类事项的前置申请材料、年检事项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我委的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理汇总表、年检事项清理汇总表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清理汇总表(三清单)。


  2、推进审批服务透明。我委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信息,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窗口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含14个子项)和其他类事项6项(其中,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复核事项已向市编办提请取消)的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进度等内容及时在晋城在线和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开。截止12月31日,市卫计委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申请468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65件,其他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203件,已经办结447件,正在办理中21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回复现场及电话咨询上千余人次,回复网上咨询事项4人次,回复率达到100%。


  3、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制、信息公开制、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积极推进卫生计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设,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针对市卫计委委机关大部分行政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到期的情况,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要求组织开展申办新行政执法证件和未到期证件换发工作,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相关培训学习和考试。4月份,市卫生监督所举办了为期3日的全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班,并对各县(市、区)选送的18份案卷进行了六轮集中评查,通过集中评查、案件讨论、答疑解惑等环节,使执法人员的法律文书制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法治观念得到显著增强,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计生执法行为,推动了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迈进。


  4、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一是联合执法检查。①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控中心对全市64%的二级以上医院、31%的一级医院、6%的其他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及采样检测;②市卫生监督所与城区、泽州县卫生监督所三家两级联动,开展了连续两周的市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二是专项执法行动。①对全市19家医疗机构就超范围执业、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医疗文书书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依法执业专项整治;②抽查了辖区内38家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等情况;③对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妇产科和妇幼专科医院开展了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④对市直管辖范围内的经营性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了为期一月的重点督导检查;⑤对部分旅游景区开展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并对水质进行抽样调查;⑥进行医废处置中心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专项检查;⑦开展了住宿沐浴场所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在各类行政执法活动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并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对发现的不合法不合规现象及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及要求,并依法进行查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5、做好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诉及行政复议工作。我委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山西省行政机关应诉办法》等法律,针对涉及到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积极与委机关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协作,客观全面的核查举证,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委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并陈述案情。2017年审理终结的共有1起民事诉讼、2起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案件完结后,会同相关科室人员,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委机关干部职工行政风险防范意识,促进行政合法化、规范化,高效化。


五、健全监督体系,监督法治建设工作依法推进

  我委把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作为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之一,不断探索实践行之有效的法治监督体系。一是内部监督。针对行政审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等重要事项,建立了“案卷评查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规定,并定期督导检查,致使卫生计生行政违法、行政侵权案件逐年减少。二是舆论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和部门网站等及时发布卫生计生信息,向社会公开卫生计生相关政策、公共服务事项及办事办证流程,积极参与了电台、电视台“行风大讲堂”、“民生零距离”等舆论监督类节目,以及通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和“行风热线”,广泛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三是信访监督。认真落实举报制度,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投诉,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建立了信访督查督办制度及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终结制度,定期排查清理信访隐患,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2018年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
  一是要根据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方案的要求,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拟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以及年度普法学习宣传计划或普法责任清单,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一次法治内容学习;二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充分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网络平台进行法治学习教育和考查测评,提高学法自觉性,强化法律意识,提升法治能力;三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培训,每年两次法治专题学习培训或讲座,加大对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严格按法律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四是要开展警示教育,使卫生计生干部职工保持对法律的敬畏,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以法律规章的要求作为做人做事的准则,提高行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形成良好的政风行风。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实践,提升社会服务。

  一是要深入推进法治创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法治建设人人有责的创建氛围,努力实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均达到法治创建示范点建设指标要求,促进建设法治卫生计生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制度规范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影响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要创新法治文化宣传方式,加强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和阵地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卫生计生政策宣传和正面舆论引导,畅通与群众的联系渠道,及时回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帮助广大群众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四是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示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及行政许可审批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行使,进一步营造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靠法的卫生计生系统形象,打造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监督。
  一是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政务服务要求,及时制定修改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合理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办、谁应诉”的原则进行行政应诉,加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教育实践,使行政和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三是要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业务规范,接受多方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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